大参林:关于回购进展暨权益分派的提示性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权益分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3/1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97.2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853%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117.76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0.86元/股~22.81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以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资金实施回购,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关于权益分派的情况
公司在实施回购操作过程中,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了公司股份947,000股;由于操作失误,用普通机构证券账户回购了公司股份25,000股。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72,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47,000股,普通机构证券账户中25,00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普通机构证券账户中所持972,000股均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53%,购买的最高价为22.81元/股、最低价为20.8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177,6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及时履行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