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四年九月
目 录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时间: 2024年9月18日 上午10点30分网络投票: 2024年9月18日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4楼会议室出席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主持人:董事长柯云峰先生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议安排:
一、 参会人签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 推选监票人两名、计票人两名
五、 宣读会议须知
六、 董事会秘书宣读各议案并审议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七、 股东发言
八、 股东投票,由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束
九、 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十、 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决议
十二、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广智先生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57,593,968.87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部分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剔除掉回购部分的股份后拟派发现金红利351,409,093.82(含税)。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43%。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