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上年度(2021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 项目组成员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郭文令 | 项目合伙人 | 2006年 | 2004年 | 2006年12月 | 2019年 | 11家 |
罗静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8年 | 2019年 | 2018年12月 | 2019年 | 2家 |
余亚进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3年 | 1999年 | 2016年6月 | 2019年 | 12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均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属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