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2  天新药业(603235)公司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1月31日,江西天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4年2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35,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09%,回购的最高价格为20.87元/股,最低价格为20.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67,01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和2024年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暨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24年2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35,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09%,回购的最高价格为20.87元/股,最低价格为20.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67,01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