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远通信: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5  移远通信(603236)公司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7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3年1月8日至2023

年7月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3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1名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非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后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涉及的股票交易数量较少,且无主观恶意性,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遵照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和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