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远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鹏鹤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①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②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③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②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和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 预计回购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 285,714-428,571 | 0.11-0.16 | 2,000-3,00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还需履行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28.57万股,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上限为42.86万股,及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决议的有效期
本回购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