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远通信: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9-15  移远通信(603236)公司公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通信”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8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165,765股,发行价格85.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29,584,835.65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7,857,629.96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01,099.7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9,926,105.91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7,357,629.96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222,227,205.69元于2025年12月12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31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发行名称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8,856.77万元

发行名称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进度车载及5G模组扩产项目

92,489.65 28,813.54 31.15%AI算力模组及AI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39,733.20 11,772.50 29.63%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1,352.44 24,716.74 48.1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8,417.32 38,417.42 100.00%合计 221,992.61 103,720.21 -注1:上表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已签约未划转金额10,000万元,不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60,000万元。注2: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且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