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邦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4-24  诺邦股份(603238)公司公告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能力、执业人员数量、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条件进行了严格审核和评价,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故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