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邹新娥女士持有公司425,261股,占公司总股本0.04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等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监事邹新娥女士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6,315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999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而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邹新娥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25,261 | 0.048% | IPO前取得:425,261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邹新娥 | 不超过:106,315股 | 不超过:0.012%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06315股 | 2023/7/31~2024/1/30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邹新娥女士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邹新娥女士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