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黄石宏和提供不超过最高额限度为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借款为0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黄石宏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388,080,000.00元人民币(说明:黄石宏和此前担保授信额度为1,388,080,0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借款金额为529,767,762.97元人民币,剩余可借额度为858,312,237.03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民生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民生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及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刊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2023年11月3日,黄石宏和与民生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2300000194427号)(以下简称“《授信合同》”),合同约定民生银行向黄石宏和提供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2023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3日止。
2、2023年11月3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92696号,以下简称“《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黄石宏和于《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鹏程大道东108号
法定代表人:毛嘉明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黄石宏和资产总额为157,716.8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94,200.87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8,680.06万元人民币、流动
负债总额为75,790.18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63,515.95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0,832.5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421.2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经审计数。
3、股权结构
黄石宏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11月3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黄石宏和于《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伍仟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授信合同》项下单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民生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民生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黄石宏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黄石宏和的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黄石宏和的业务发展;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88,080,000.00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5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88,080,000.00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7.59%。
若本次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38,080,000元人民币(含经过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部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7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38,080,000元人民币(含经过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部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