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魂网络: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