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魂网络: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90,000 | 90,000 | 2024年11月22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4年9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890,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377892),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980,000 | -90,000 | 3,89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40,788,100 | 0 | 240,788,100 |
股份合计 | 244,768,100 | -90,000 | 244,678,100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人员、数量、回购注销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