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药明康德股票代码:603259.SH、02359.HK
信息披露义务人: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 Pte. Ltd.注册地址:3 Fraser Street, DUO Tower, #10-23, Singapore 189352通讯地址:3 Fraser Street, DUO Tower, #10-23, Singapore 189352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股份)签署日期:2023年11月9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和表决权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声 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上市公司、药明康德 | 指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 Pte. Ltd.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药明康德股份因本报告书所披露事项导致的权益变动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 Pte. Ltd.类型: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地址:3 Fraser Street, DUO Tower, #10-23, Singapore 189352通讯地址:3 Fraser Street, DUO Tower, #10-23, Singapore 189352已发行股本:S$6,500,002注册号码:201601295Z董事/授权代表:Tow Heng Tan, Chiam Fong Sin / Ong Lui Chun成立日期:2016年1月18日经营期限:无限主营业务:投资控股主要股东的姓名: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I) Pte. Ltd.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Tow Heng Tan | 董事 | 男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无 |
Chiam Fong Sin | 董事 | 女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无 |
Ong Lui Chun | 授权代表 | 女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药明康德股份的目的为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的资金需求作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药明康德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54)披露了减持计划,即拟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2月25日)减持药明康德股份不超过29,684,481股。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前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情况下,视市场情况减持药明康德股份,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药明康德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的81,447,300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已于2019年5月8日上市流通,占药明康德当时总股本(即1,170,062,286股)的
6.96%,具体详见药明康德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6)。
(一)截至2021年7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已披露股份减持计划项下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出售公司股份以及受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回购注销、期权激励计划项下的行权、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定向配售 H 股、H 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以下简称“1%权益变动”),截至2021年7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74,149,25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90%,1%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时间 | 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7月23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 | 变动比例 (注1) |
大宗交易 | 2019/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减持3,000,000股 | 0.10%(注2) | |
集中竞价 | 2019/9/4- 2019/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减持6,165,949股 | 0.21%(注3) | |
被动稀释 (注4) | / | / | / | 0.75% | |
合计 | - | - | 减持9,165,949股 (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 | 1.06% |
注1:因变动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多次变动且因公司H股可转债转股和员工期权自主行权持续变动,上述变动比例均以截至2021年7月23日公司总股本2,952,596,126股为计算依据。
注2:根据2019年8月13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临2019-050),按该公告日的公司股本(1,638,043,314股)为基数计算的减持比例为0.18%。
注3:根据2019年11月19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临2019-075),按该公告日的公司股本(1,638,183,787股)为基数计算的减持比例为0.38%。
注4:在2019/5/1-2021/7/23的变动期间,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回购注销、期权激励计划项下的行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定向配售H股、H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总股本由期初1,170,062,286股增加至2,952,596,12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自1%权益变动披露日以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
(1)因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1年7月24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2018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合计3,947,384股A股。
2021年7月24日至2023年4月3日,公司分别完成2019年发行的3亿美元于2024年到期之零息可转换债券(H 股)项下若干次转换股份的发行,合计完成发行13,786,368股H股。
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相关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或实际在岗时间不足根据公司政策未参与2021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员工所持合计1,594,967股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已分别于2021年8月31日、2022年1月14日、2023年1月5日及2023年10月25日完成回购注销。
综合上述股本变动,公司总股本由2,952,596,126股累计增加至2,968,734,911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3%,该持股比例的减少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变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989,182股。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
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10,722,705股。综合上述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711,887股,以截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总股本2,968,734,911股为基数计算,该等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0.87%。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8,437,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6.96%减少至5.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股份的情况请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注1) | 本次权益变动后(注2)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 Pte. Ltd. | 81,447,300 | 6.96 | 148,437,368 | 5.00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药明康德IPO前取得的股票,已于2019年5月8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6)。持股比例按照2019年5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1,170,062,286股为基数计算。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指截至2023年1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因公司历次权益派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大于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总股本2,968,734,911股为基数计算。
二、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期间 | 变动类型 | 数量(股) | 价格区间 (元/股) | 交易方式 |
2023/11/2 – 11/9 | 卖出 | 10,722,705 | 85.12 – 92.57 | 集中竞价交易 |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 Pte. Ltd.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Ong Lui Chun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药明康德,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 |
股票简称 | 药明康德 | 股票代码 | 603259.SH、02359.HK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 Pte. Ltd.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3 Fraser Street, DUO Tower, #10-23, Singapore 189352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1、公司历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注销、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行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票、H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原因累积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亦相应被动稀释;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 股) 持股数量:81,447,300股 持股比例:6.96%* *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截至2019年5月1日总股本1,170,062,286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 股) 持股数量:148,437,368 股,持股比例:5.00%* 变动数量:34,877,836股*,变动比例:1.96% *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截至2023年11月9日总股本2,968,734,911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变动数量仅体现减持数量,不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增加的股份数量。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9年5月1日至2023年11月9日 方式: 1、公司历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注销、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行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票、H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原因累积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相应被动稀释; 2、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被动稀释及减持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具体请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 Pte. Ltd.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Ong Lui Chun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