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Ge Li(李革)主持。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
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同意注销于行权期届满前离职或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1,509份。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