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603259证券简称:药明康德公告编号:临2025-030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
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4月9日~2025年7月8日(但受限于公司A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 |
预计回购金额 | 10亿元~10亿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79,3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13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0,008,733.00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2.52元/股~52.95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2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9)。
公司曾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7)且该预案项下的回购方案(以下简称“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尚待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影响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继续审批及获批后的独立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为379,3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0131%,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52.9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52.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8,7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