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关于分别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总额及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总额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5-07  药明康德(6032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证券简称:药明康德公告编号:临2025-03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别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总额及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原因: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以下合称“本次利润分配”)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实施了2025年第二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2,855,916股,前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导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调整情况: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总额分别调整如下: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总额: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169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2,835,113,437.82元(含税)调整为2,832,309,813.65元(含税)。

)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现金分红总额: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0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1,010,797,403.70元(含税)调整为1,009,797,833.10元(含税)。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并于2025年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8169元(含税),以2025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35,113,437.82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材料》。

(二)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并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人民币3.5000元(含税),以2025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0,797,403.7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材料》。

二、本次调整分配总额情况

(一)本次调整原因为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7.2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9)。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开始首次回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855,916股,并已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前述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以下简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由2,887,992,582股变更为2,885,136,666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调整情况

依据上述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如下:

(1)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调整后分配总额=每股分配金额×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以本公告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测算)=0.98169×2,885,136,666=人民币2,832,309,813.6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2024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于A股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注销金额人民币3,000,001,918.8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额合计人民币5,832,311,732.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72%。

(2)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

调整后分配总额=每股分配金额×实施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以本公告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测算)=0.35×2,885,136,666=人民币1,009,797,833.10元(含税)。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项下的现金分红总额调整为:以本公告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测算,本公司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全体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42,107,646.75元(含税),其中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832,309,813.65元(含税),

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009,797,833.1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