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航科技: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上证公函( 2024】0665号) 以下简称( (《问询函》”),要求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对(《问询函》进行书面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业务部门、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回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鉴于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