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龙股份股票代码:6032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益华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江苏省南京市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被稀释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股份”“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益华 |
天龙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及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姓名:张益华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201031964********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数量主动变动及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340,000股,占公司上市时总股本11.3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609,4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3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数量(万股) | 变动比例(%) |
张益华 |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 | 0 | -0.18 |
张益华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0 | 0.01 |
张益华 | 集中竞价减持 | 199.674 | -1 |
张益华 | 大宗交易减持 | 762.024 | -3.83 |
合 计 | 961.698 | -5.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部;公司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益华日期: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 |
股票简称 | 天龙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26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益华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初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11,340,000股 股持股比例:11.3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12,609,420股 持股比例:6.34%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 1、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2、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份变动的方式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益华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