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吕鹏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吕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营销管理工作,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个人简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吕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主管、技术工艺经理、技术支持经理、区域销售经理,历任本公司营销部副部长、事业一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吕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54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