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3月18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近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的函》,相关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罗军先生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邹凯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因保持独立性定期轮换原因(累计签字年限满五年),信永中和现拟委派崔迎先生接替罗军先生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崔迎先生、邹凯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和独立情况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迎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2017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二)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崔迎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同时,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