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2月20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自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4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2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
(二)截至2024年3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已实际回购
公司股份4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48.62元/股,最低价格人民币33.50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43.0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2,029.1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回购股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1,200 | 0.12 | 271,200 | 0.12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1,845,600 | 99.88 | 231,845,600 | 99.88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764,708 | 0.33 | 1,235,708 | 0.53 |
股份总数 | 232,116,800 | 100.00 | 232,116,800 | 100.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71,000股,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用途,亦可考虑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
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