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产品风险等级R2及以下)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该额度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在额度范围和期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并由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实施。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