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帝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金帝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9,248.8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9,070.48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8月31日 |
|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 2026年4月21日归还10,000.00万元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7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488,040.5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1,783,246.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704,793.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
月
日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24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项目进度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高端装备精密轴承保持器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27,820.00 | 15,205.29 | 54.66% |
| 含山高端精密轴承保持架建设项目 | 4,088.40 | 4,186.58 | 102.40% |
| 高精密轴承保持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3,500.00 | 3,569.14 | 101.98% |
| 汽车高精密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 37,483.00 | 37,767.75 | 100.76% |
| 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92.27 | 92.27 | 100.00% |
| 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及产能转化提升项目 | 2,907.73 | 1,980.75 | 68.12%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 小计 | 85,891.40 | 72,801.78 | 84.7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900.00 | 13,900.00 | 100.00% |
| 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购置土地及厂房项目 | 9,279.08 | 9,732.76 | 104.89% |
| 小计 | 23,179.08 | 23,632.76 | 101.96% |
| 合计 | 109,070.48 | 96,434.55 | 88.41% |
注1: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注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指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000万元及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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