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战峰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公司现拟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针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7亿元综合授信额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项下的单笔业务不再另行决议。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及市场销售业绩稳定增长,公司拟为子公司以及经销商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