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关于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2  联翔股份(603272)公司公告

2024年2月21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76,65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0.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50元/股,最低价为11.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07,784.73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及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76,65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0.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50元/股,最低价为11.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07,784.7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