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272 | 联翔股份 | 2024/5/10 |
二、 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2、取消议案的原因
根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单独持有公司40.53%股份的股东卜晓华先生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原章程中经营范围等部分做出修订。
鉴于原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的内容已经发生了变更,故取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号)。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卜晓华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0.53%股份的股东卜晓华先生于2024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经单独持有公司40.53%股份的股东卜晓华先生提议,补充修订公司经营范围相关条款,并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鉴于原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的内容已经发生了变更,故取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新增临时提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上述临时提案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三、 除了上述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的事项外,于2024年4月27日
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6 |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 √ |
7 |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 √ |
8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 |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11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 |
12 | 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3 | 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4 | 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5.00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15.01 | 关于补选唐庆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1)人 |
16.01 | 关于补选赵利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7日、5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3、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卜晓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6 |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 |
况的议案 | ||||
7 |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 |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11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
12 | 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13 | 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4 | 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5.00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
15.01 | 关于补选唐庆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6.00 |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
16.01 | 关于补选赵利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