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5元(含税)调整为0.1531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27,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544,050元(含税)。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及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2,071,953股,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鉴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01,555,047股。
鉴于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5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31元(含税),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15,544,050÷(103,627,000-2,071,953) ≈ 0.1531元(保留小数点后4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0.1531×(103,627,000-2,071,953)=15,548,077.70元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31元(含税),实际利润分配总额为15,548,077.7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