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9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