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3月31日,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31,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购买的最高价为19.88元/股、最低价为18.53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281,695.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方案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4.7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22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已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31,7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
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8.53元/股,最高价为19.8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281,695.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