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国调”)持有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兴新材”)股份比例从5.54%减少至4.78%,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0.93%减少至
0.55%。金浦国调、苏商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47%降至5.33%。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收到的金浦国调、苏商投资发来的《关于减持股票达到1%的告知函》,金浦国调、苏商投资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S区326室 |
成立时间 | 2017-03-31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出资额 | 322,29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3QX0J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2、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 |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3室-A038工位(集群登记) |
成立时间 | 2017-07-07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谦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110,71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MA1PC6TM8T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二)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金浦国调 | 大宗交易 | 2025.2.27-202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0,000 | 0.76% |
集中竞价 | - | 人民币普通股 | - | - | |
苏商投资 | 大宗交易 | 2025.2.27-202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0.39% |
集中竞价 | - | 人民币普通股 | - | - | |
合计 | - | - | 2,370,000 | 1.14% |
(三)本次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金浦国调 | 有限售条件股 | 5,190,310 | 2.50% | 5,190,310 | 2.50% |
金浦国调 | 无限售流通股 | 6,309,688 | 3.04% | 4,739,688 | 2.28% |
苏商投资 | 无限售流通股 | 1,932,591 | 0.93% | 1,132,591 | 0.55% |
合计 | 13,432,589 | 6.47% | 11,062,589 | 5.33% |
二、所涉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公司及金浦国调、苏商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及承诺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