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5-10  恒兴新材(603276)公司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20日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5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2议案三: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15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6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3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5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6议案八: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7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8议案十: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9议案十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30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31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9点30分现场会议地点:宜兴市青墩路1号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千先生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各项议案: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十: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十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听取《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报告;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现场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本次股东大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带领公司上下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奋力拼搏,认真落实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保障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完成了重点领域的市场开拓和产品布局、公司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抗行业周期性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突破等方面工作。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履行自身职责。

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01-121、《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01-121、《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03-04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04-27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04-27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内审部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04-271、《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04-27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2、《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3、《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6、《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8、《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9、《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20、《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8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08-26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内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08-26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10-28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内审部2024年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11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10-281、《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1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10-28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4、《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5、《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6、《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7、《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11-19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1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11-19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1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11-19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客观、公正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透明度。公司按照披露要求在指定媒体、网站公开相关文件,客观反映了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构建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除规定的信息披露途径外,公司建立多渠道沟通平台,积极推进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努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在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邮件等方式积极回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就投资者所关注的公司发展前景、经营情况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业绩说明会

次,使投资者能更方便、快捷、及时和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2025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5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01-121、《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04-27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08-26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10-28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4、《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11-19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查阅了6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出席了公司2次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内部控制不断强化。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等情况。

(四)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资金无故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采购仓库及服务的情况,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在2024年度内根据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履行必要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规范监督为目标,以保障发展为根本,努力拓展工作领域,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担负起维护股东权益的责任,进一步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三:

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陈秉辉、陆宝莲、鲍旭锋三位独立董事作出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四: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027.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5.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3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2,681.05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3,827.8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18%。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73,027.7764,412.741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5.347,807.91-5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59.417,459.25-69.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9.873,283.2210.56%
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变动情况
总资产182,681.05188,081.64-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3,827.80175,899.95-1.18%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情况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46-63.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46-63.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44-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7.51%减少5.5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7.17%减少5.88个百分点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5.36%、69.7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所属的下游农药行业存在周期性调整、市场竞争激烈,所属农药行业的主要产品毛利贡献下降,同时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较上期增加,加之子公司宁夏港兴投产后的新产品处于市场开拓阶段、产能利用率有待提升。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63.04%、75.00%,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2,681.05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2.87%。

公司的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同比变动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106,724.4358.42%118,494.6263.00%-9.93%
其中:货币资金19,417.6210.63%31,080.1016.52%-37.52%
交易性金融资产53,897.4429.50%55,652.2129.59%-3.15%
应收账款5,424.852.97%4,430.172.36%22.45%
应收款项融资7,819.634.28%7,659.294.07%2.09%
预付货款2,522.981.38%1,787.570.95%41.14%
其他应收款173.320.09%942.490.50%-81.61%
存货16,719.829.15%14,822.567.88%12.80%
其他流动资产748.790.41%2,120.231.13%-64.68%
非流动资产合计75,956.6241.58%69,587.0337.00%9.15%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50.000.85%--不适用
固定资产56,313.3230.83%46,461.0324.70%21.21%
在建工程7,599.304.16%14,780.937.86%-48.59%
项目2024-12-312023-12-31同比变动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使用权资产5.980.00%9.360.00%-36.09%
无形资产7,370.584.03%7,233.063.85%1.90%
长期待摊费用32.290.02%36.900.02%-12.50%
递延所得税资产566.620.31%570.410.30%-0.66%
其他非流动资产2,518.541.38%495.350.26%408.44%
资产总计182,681.05100.00%188,081.64100.00%-2.87%

2024年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58.42%,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41.58%,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构成,主要资产构成较2023年未发现显著变化。2024年末,公司部分资产类科目存在大幅变动,原因如下:

)货币资金较上年末下降

37.52%,主要系公司上期末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募集资金增加,本期内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等金额增加,使得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下降;

)预付货款较上年末增长

41.14%,主要系本期公司的产销量增加,向原材料供应商支付的预付货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下降

81.61%,主要系子公司应收土地保证金减少;(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下降

64.68%,主要系本期待认证进项税减少;(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上年末增加1,55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在建工程较上年末下降

48.59%,主要系本期公司年产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一期工程完工转固;

)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下降

36.09%,主要系本期租赁房产的折旧金额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长

408.44%,主要系本期预付土地款等长期资产款增加。

2、负债结构及变动原因分析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8,853.25万元,同比降幅27.32%。公司的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同比变动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6,152.3269.49%9,371.2776.93%-34.35%
其中:短期借款1,851.7720.92%不适用
应付票据1,130.6912.77%3,991.2232.76%-71.67%
应付账款1,780.4620.11%2,931.8124.07%-39.27%
合同负债480.375.43%508.104.17%-5.46%
应付职工薪酬545.566.16%518.354.26%5.25%
应交税金311.483.52%1,356.4011.13%-77.04%
其他应付款5.710.06%5.630.05%1.44%
其他流动负债46.280.52%59.760.49%-22.55%
非流动负债合计2,700.9330.51%2,810.4223.07%-3.90%
其中:递延收益2,700.9330.51%2,810.4223.07%-3.90%
负债合计8,853.25100.00%12,181.69100.00%-27.32%

2024年末,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流动负债的比重为69.49%。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递延收益等构成。2024年末,公司部分负债类科目存在大幅变动,原因如下:

(1)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851.77万元,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2)应付票据较上年末下降71.67%,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的货款减少;

(3)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39.27%,主要系本期应付工程设备款减少;

(4)应交税金较年初下降77.04%,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及增值税减少。

3、净资产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3,827.80万元,比年初下降1.18%,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回购股份及利润分配所致。

(二)经营成果2024年,公司利润表的主要科目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73,027.7764,412.7413.37%
营业成本63,010.1548,900.5928.85%
销售费用524.49486.057.91%
管理费用4,021.523,517.7114.32%
研发费用2,866.641,901.1150.79%
财务费用-420.97-2.91-14,343.97%
营业利润4,140.289,573.85-56.75%
利润总额4,131.079,522.72-56.62%
净利润3,485.347,807.91-5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5.347,807.91-55.36%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13.37%,主要系公司本年度的产销量较上年均有增长,其中有机酯类产品在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等下游领域的销售规模显著增加;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

28.85%,主要系在公司的产品销量增加的同时,部分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子公司宁夏港兴投产,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固定制造费用增加。2024年,公司的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50.79%,主要系本期公司的研发项目增多;公司的财务费用较上年下降较多,主要系本期公司的利息净支出减少。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55.3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所属的下游农药行业存在周期性调整、市场竞争激烈,所属农药行业的主要产品毛利贡献下降,同时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较上期增加,加之子公司宁夏港兴投产后的新产品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单位制造成本较高。

(三)现金流量情况2024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同比变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9.873,283.2210.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84,713.8560,859.1539.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81,083.9857,575.9440.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87.22-62,329.6583.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177,731.2140,952.56333.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188,018.43103,282.2182.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45.2081,233.21-104.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1,850.00100,521.96-98.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量5,595.2019,288.75-70.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的影响136.27114.9518.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231.3622,301.73-13.77%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83.50%,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的净支出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

104.61%,主要系2023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2024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同时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的现金流出增加。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17.3512.64
速动比率14.6311.06
资产负债率4.85%6.48%

注: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17.35,速动比率为14.63,均较2023年末有所上升;资产负债率为4.85%,较2023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本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流动负债的金额下降。2024年,公司短期、长期偿债能力指标进一步提高。

(二)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项目2024年202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4.8217.26
存货周转率(次)4.003.74

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4.82次,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本期销售收入的增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幅略高于营业收入增幅。2024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为

次,较上年有所提升。

(三)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2024年2023年
每股收益(元/股)0.170.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7.51%

2024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度下降明显,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

四、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197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五: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53,361.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9,923,700.47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207,649,49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205,477,4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5,684,679.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3.69%。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5,684,679.5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691,580.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0,376,260.3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4.5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5,684,679.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3.69%。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上述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全体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内容领取相应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股东委派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全体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在本公司领薪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亦不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七: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全体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

四、其他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

、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独立董事,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在本公司领薪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亦不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八: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全体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承担管理、业务分管或其他职责的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业务分管或其他职责内容领取相应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外部股东委派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全体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监事,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在本公司领薪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亦不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

年。公司将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相应的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十: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一: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5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内容,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薪酬。

四、其他规定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在本公司领薪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亦不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以上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特此报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