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临平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535,4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78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吕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周俊杰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全部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535,4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关联股东杭州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俊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吕威、朱智毅、蒋小林已回避表决。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35,4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竺艳、鲍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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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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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