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15  大业股份(603278)公司公告

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1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中相关问题向公司了解了相关情况并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就《工作函》中第1题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问题1.关于资金占用。年报显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具体地,关联自然人所控制的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4日从公司拆出款项1000万元,11月22日归还,以上资金周转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公司补充披露:(1)与山东科耐德业务往来的背景、报告期内交易内容及金额,相关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具体占用方式、利息计算方式等;

(2)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如是,请披露相关占用发生的背景、占用方、具体占用方式、金额,并披露截至目前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进展。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相关交易作价具有公允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洪民、杨健、张咏梅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