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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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3)第03006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部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的《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我们”“会计师”)作为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股份” 或“公司”)2022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关于资金占用。年报显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具体地,关联自然人所控制的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4日从公司拆出款项1000万元,11月22日归还,以上资金周转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公司补充披露:
(1)与山东科耐德业务往来的背景、报告期内交易内容及金额,相关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具体占用方式、利息计算方式等;
公司回复:
①2022年公司关联方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科耐德”)因流动资金不足,向大业股份借款1,000.00万元。双方按照协议约定,根据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和年5%的利率计算利息。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资金占用期间 | 资金占用金 | 资金占 | 资金占 | 利率/年 | 利息 |
额 | 用原因 | 用方式 | ||||
山东科耐德公司 | 2022.11.14- 2022.11.22 | 1,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关联方非经营往来 | 5.00% | 1.10 |
②2022年大业股份因急需流动周转资金,向山东科耐德借入资金270.00万元,双方按照协议约定,根据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和年5%的利率计算利息。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借款期间 | 借款金额 | 借款原因 | 利率/年 | 利息 |
山东科耐德公司 | 2022.11.07- 2022.11.18 | 27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 | 0.41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如是,请披露相关占用发生的背景、占用方、具体占用方式、金额,并披露截至目前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进展。
公司回复:
公司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当期市场交易价格,所有的关联交易和重大经营决策均按照公司的各项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执行,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切实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①组织制定《防范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执行,防止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②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督促公司严格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促进企业规范发展。③要求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与银行流水,检查大额资金流水中是否存在与大股东或者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并与账面核对,核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3、通过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及董秘,了解在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包括资金占用的金额、用途及归还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或对外担保的情况;
4、获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合同,测算利息金额的准确性;
5、通过执行银行函证程序,检查各银行账户余额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资金受限、担保或质押等情况;
6、通过登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阅公司及子公司的征信信息,检查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担保或质押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基于我们为大业股份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披露是完整的,符合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2、基于我们为大业股份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
问题3.关于受限货币资金。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9.33亿元,其中承兑或融资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8.71亿元,同时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8.95 亿元。请公司分析说明各项保证金余额是否与现存票据规模和业务规模相匹配,保证金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整体情况和公司自身资信情况,是否存在变相为其他方提供保证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保证金余额及票据规模
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89,500.00万元,期末贴现未到期在短期借款列示的应付票据余额为104,100.00万元,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合计193,600.00万元,保证金余额87,100.00万元,保证金占比为44.99%。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应付票据余额 | 保证金比例% | 保证金余额 |
1 | 50,500.00 | 100.00 | 50,500.00 |
2 | 29,000.00 | 50.00 | 14,500.00 |
3 | 30,800.00 | 40.00 | 12,300.00 |
4 | 23,900.00 | 30.00 | 7,200.00 |
5 | 1,800.00 | 20.00 | 400.00 |
6 | 22,300.00 | 10.31 | 2,300.00 |
7 | 35,300.00 | - | - |
合 计 | 193,600.00 | 44.99 | 87,100.00 |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保证金比例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 应付票据余额 | 保证金余额 | 保证金比例 |
恒星科技 | 31,632.09 | 19,560.60 | 61.84% |
日上集团 | 83,654.58 | 25,291.31 | 30.23% |
兴达国际 | 36,000.00 | 未披露 | 不适用 |
行业平均 | 50,428.89 | 22,425.96 | 46.04% |
大业股份 | 193,614.07 | 87,561.02 | 44.99% |
如上表所示,公司保证金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与恒星科技和日上集团相比处于中位水平。
(3)公司资信情况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贷款情况。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1.53%。公司一方面根据采购业务结算需求,另一方面为降低财务成本,通过银行综合授信,办理承兑进行采购付款。保证金余额符合公司资信情况。
(4)公司应付款项与业务规模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应付款项余额 营业成本 占比
恒星科技 78,204.88 379,996.10 20.58%
日上集团 106,078.42 313,153.29 33.87%
兴达国际 383,265.70 853,849.60 44.89%
行业平均 189,183.00 515,666.33 33.11%
大业股份 122,096.98510,475.14 23.92%注:应付款项余额包括应付票据余额,应付账款余额(货款、运费、电费等经营性款项)。
综上所述:公司保证金余额与现存票据规模和业务规模相匹配,保证金比例符合行业整体情况和公司自
2022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规模已达521,302.99万元,营业成本规模达510,475.14
万元,期末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计122,096.98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为23.9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处于恒星科技和日上集团的中位水平,与公司本身业务规模相匹配。
身资信情况,不存在变相为其他方提供保证的情况。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银行承兑汇票备查簿与相关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期末保证金余额的合理性;
3、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统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
付票据的保证金余额及比例,检查大业股份期末保证金余额及比例是否与同行业保持一致;
4、通过访谈、公开渠道查询等方式,了解公司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资信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5、根据合同约定的利率,测算保证金利息的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基于我们为大业股份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保证金余额与现存票据规模和业务规模相匹配,保证金比例符合行业整体情况和公司自身资信情况,不存在变相为其他方提供保证的情况。
问题4.关于应收及应付款项。公司2021-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48亿元、13.38亿元、14.78亿元,呈逐渐上升涨趋势,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19.19万元。同时,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合计 2.19 亿元,其中 0.89 亿元为商业承兑票据,较上年增加 85.18%,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44.2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 亿元,较 2021 年的 2.13 亿元由正转负,公司称主要系报告期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为 13.48 亿元,同比下降52.66%。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对象的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及账龄,说明公司信用政策是否变化,并结合欠款方资信状况、期后回款及逾期情况等分析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公司回复:
①前五名应收账款对象的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及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前五名对象 | 是否关联方 | 交易背景 | 2022年度交易金额 | 期末余额 | 账龄 | 信用期 | 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 | 否 | 销售胎圈钢丝、钢帘线 | 20,559.75 | 12,642.96 | 1年以内 | 180天 | 否 |
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销售胎圈钢丝、钢帘线 | 11,219.42 | 11,395.31 | 1年以内 | 180天 | 否 |
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 否 | 销售胎圈钢丝、钢帘线 | 26,498.89 | 7,501.20 | 1年以内 | 90天 | 否 |
中策橡胶(安吉)有限公司 | 否 | 销售胎圈钢丝、钢帘线 | 4,535.05 | 5,130.33 | 1年以内 | 180天 | 否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销售胎圈钢丝、钢帘线 | 12,845.00 | 4,671.39 | 1年以内 | 180天 | 否 |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对象账龄都在信用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没有发生变化。
②欠款方资信状况、期后回款及逾期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 客户经营状态 | 回款金额(截止2023.5.31) | 回款比例 |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 | 在营 | 9,291.13 | 73.49% |
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 | 在营 | 9,301.53 | 81.63% |
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 在营 | 7,501.20 | 100.00% |
中策橡胶(安吉)有限公司 | 在营 | 4,554.39 | 88.77%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在营 | 4,671.39 | 100.00% |
合 计 | 35,319.64 | 85.43% |
公司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对象期后回款情况较好,不存在逾期的应收账款。同时上述应收账款对象为公司合作多年的老客户,信誉状况良好。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访谈、公开渠道查询等方式,了解前五大欠款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通过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发生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账面金额进行核对,以检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发生额的准确性;
4、了解公司与欠款方交易的业务背景;
5、获取和检查公司的应收款项催收文件;
6、获取公司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单据,检查其期后回款情况;
7、获取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对象的账龄,检查其是否在信用政策内;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基于我们为大业股份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对应收账款对象的信用政策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回款风险。
(2)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前五名应收商业承兑票据的金额、交易对方及其关联关系、出票人、交易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说明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①报告期末前五名应收商业承兑票据情况
回款单位 | 出票人 | 金额 | 坏账金额 | 交易背景 | 是否关联方 | 经营范围 |
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3,461.00 | 173.05 | 销售胎圈钢丝、钢帘线 | 否 | 生产、销售轮胎、橡胶制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2,705.00 | 135.25 | 销售胎圈钢丝、钢帘线 | 否 | 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河北西伯力特种橡胶有限公司 |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分公司 | 958.16 | 47.91 | 销售胎圈钢丝、钢帘线 | 否 | 生产、销售高压胶管及组合件、旋转钻井设备水龙带、液压件、接头、滤芯、筛板、电线电缆、托辊、密封件、金属软管、补偿器、橡塑制品、低压胶管、尼龙制品、石油机械件、高压钢丝增强软管总成、阀门、泵、减速机、管卡、五金、输送带、柔性复合管、煤矿用压裂管、压裂塞管、堵头、转换接头、建材、电子产品、通讯终端设备、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品)、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加工维修、货物或技 |
术进出口。 | ||||||
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753.00 | 37.65 | 销售胎圈钢丝、钢帘线 | 否 | 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355.00 | 17.75 | 销售胎圈钢丝、钢帘线 | 否 | 轮胎、橡胶制品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 |
公司应收票据都是因销售产品而发生的,具有商业实质,回款方所购买产品均在其经营范围内,具有商业合理性。
②应收票据坏账及同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商业承兑汇票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余额 | 坏账计提比例 |
恒星科技 | 3,554.80 | 177.74 | 5.00% |
日上集团 | 4,910.52 | 199.97 | 4.07% |
兴达国际 | 未单独披露 | - | - |
行业平均 | 4,232.66 | 188.86 | 4.54% |
大业股份 | 8,852.99 | 442.65 | 5.00% |
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接近。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对应的应收账款的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借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与账面记录一
致;
3、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解票据承兑人的信用情况,检查期后票据的承兑情况;
4、重新计算应收票据的坏账,并与公司账面数据进行比较;
5、检查应收票据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基于我们为大业股份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前五名应收商业承兑票据具有商业实质,对坏账的计提是充分的。
问题5.关于销售费用。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 0.75 亿元,同比增长 53.06%。公司称销售费用上涨主要系报告期销售运杂费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请公司结合报告期主营业务开展情况,量化说明公司在市场需求低迷、净利润大幅下降并转负的背景下,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 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职工薪酬 | 914.61 | 826.80 |
运杂费 | 4,921.62 | 2,415.97 |
折旧及摊销 | 24.33 | 24.97 |
广告宣传费 | 0.54 | 7.82 |
差旅费 | 143.24 | 152.27 |
其他费用 | 1,457.70 | 1,487.09 |
合 计 | 7,462.03 | 4,914.92 |
2022年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主要是运杂费和职工薪酬。
(2)公司2022年收入增长24.38%,但外销收入增长大于内销收入增长,由于外销距离远,回轮运费高于内销的,同时海运费价格上涨,使运杂费增长比例大于
收入增长比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收入增长比例 |
内销收入 | 386,111.13 | 402,440.07 | -4.06% |
外销收入 | 129,048.94 | 100,473.59 | 28.44% |
合 计 | 515,160.08 | 502,913.66 | 24.38% |
(3)公司2021年4月30日将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2021年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销售费用1-4月发生额为377.88万元,降低了销售费用的比较基数。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费用报销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将销售费用中的工资、折旧等与相关的资产、负债科目核对,检查其勾稽关系的合理性;
3、计算分析各月份销售费用总额及主要项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
4、计算分析各月份销售费用中主要项目发生额及占销售费用总额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5、对本期发生的销售费用,选取样本,检查其支付性文件,确定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以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6、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银行对账单或付款凭证中选取项目进行测试,检查支持性文件,关注发票日期和支付日期,检查费用是否被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7、检查销售费用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基于我们为大业股份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未发现公司2022年度销售费用存在异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