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大业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4  大业股份(603278)公司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因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胜通钢帘线合并报表日由2022年4月30日调整至2021年4月30日,导致前期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至2022年第三季度期间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调整等原因,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窦勇、郑洪霞、李霞: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股份或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情形,具体如下。

一、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1年,大业股份通过分期支付现金17亿元的方式购买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含山东胜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胜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营市汇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2021年4月29日,标的资产的工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累计支付收购对价3亿元。截至2022年4月底,公司累计支付收购对价16亿元。公司将2022年4月30日确认为标的资产购买日,于2022年4月30日将标的资产纳入合并范围,此前支付的投资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披露。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标的资产购买日由2022年4月30日更正为2021年4月30日,在2021年4月30日确认长期投资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亿元,同时确认应付管理人并购款,更正原账面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大业股份在前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准确、全面反映上述资产重组相关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导致前期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至2022年第三季度期间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

二、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

2022年11月14日,大业股份向关联法人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资金周转,2022年11月22日,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归还上述资金及利息1001.1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3月22日、4月14日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补充确认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于2023年3月23日在《大业股份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予以披露。同时,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于2023年5月4日在《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披露。

大业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五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窦勇作为公司董事长、郑洪霞作为公司总经理、李霞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大业股份、窦勇、郑洪霞、李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司的独立性,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持续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完善内部控制,进一步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