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0,761,53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1.156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窦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80,761,455 | 99.9999 | 80 | 0.0001 | 0 | 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提名窦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80,761,455 | 99.9999 | 是 |
2.02 | 提名郑洪霞女士 | 180,761,455 | 99.9999 | 是 |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2.03 | 提名张兰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80,761,455 | 99.9999 | 是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提名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80,761,455 | 99.9999 | 是 |
3.02 | 提名丁鸿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80,761,455 | 99.9999 | 是 |
关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提名潘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180,761,455 | 99.9999 | 是 |
4.02 | 提名宋大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180,761,455 | 99.9999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 22,000 | 99.6376 | 80 | 0.3624 | 0 | 0.0000 |
更登记的议案 | |||||||
2.01 | 提名窦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2,000 | 99.6376 | ||||
2.02 | 提名郑洪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2,000 | 99.6376 | ||||
2.03 | 提名张兰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2,000 | 99.6376 | ||||
3.01 | 提名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2,000 | 99.6376 | ||||
3.02 | 提名丁鸿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2,000 | 99.6376 | ||||
4.01 | 提名潘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2,000 | 99.6376 | ||||
4.02 | 提名宋大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2,000 | 99.6376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芳晋、马龙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大业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