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大业转债”终止评级的公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及“大业转债”终止评级的公告
东方金诚公告【2024】0024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股份”或“公司”)及其发行的“2019年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大业转债”)进行了初始评级及跟踪评级。2023年6月25日,东方金诚对大业股份主体及“大业转债”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下调大业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下调“大业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结果自评级报告日起至到期兑付日有效。东方金诚关注到,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业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5日期间,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大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大业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大业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大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大业转债”全部赎回。2024年1月17日公司发布《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业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称,截至2024年1月15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大业转债”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元(1100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115191.00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4年1月16日,“大业转债”摘牌日为2024年1月16日。
鉴于公司已对“大业转债”完成赎回兑付,且“大业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被摘牌,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大业股份主体及“大业转债”的评级,自本公告出具日起不再更新关于大业股份主体及“大业转债”评级结果。
特此公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特别声明:
本公告的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东方金诚所有。除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外,委托方、受评对象等任何使用者未经东方金诚书面授权,不得用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证券业务活动或其他用途。本公告仅为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第三方参考意见,并非是对某种决策的结论或建议。东方金诚不对发行人使用/引用本公告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也不对任何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和投资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