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业股份”)控股股东窦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38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59%;实际控制人窦宝森先生、窦勇先生父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3,282,4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70%。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控股股东窦勇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66,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9.2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31%;实际控制人窦宝森先生、窦勇先生父子累计质押股份为66,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38.0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31%。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窦勇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窦勇 | 是 | 51,000,000 | 否 | 2024年4月19日 | 2026年3月20日 |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 45.79 | 14.92 | 为大业股份的债务提供担保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窦宝森 | 61,898,440 | 18.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窦勇 | 111,384,000 | 32.59% | 15,000,000 | 66,000,000 | 59.25% | 19.31% | 0 | 0 | 0 | 0 |
合计 | 173,282,440 | 50.70% | 15,000,000 | 66,000,000 | 38.09% | 19.31% | 0 | 0 | 0 | 0 |
三、本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投资收益、股票分红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席位不会发生变动,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涉及被用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