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股份”)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87,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9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总经理郑洪霞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张兰州先生,董事会秘书牛海平先生,财务总监李霞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07,125股、30,700股、21,600股、12,500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4410%、
0.0090%、0.0063%、0.0037%。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郑洪霞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028,500 | 1.7640% | IPO前取得:5,55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478,500股 |
张兰州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22,800 | 0.0359% | IPO前取得:72,800股 其他方式取得:50,000股 |
牛海平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86,400 | 0.0253% | IPO前取得:36,400股 其他方式取得:50,000股 |
李霞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50,000 | 0.0146% | 其他方式取得:5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郑洪霞 | 不超过:1,507,125股 | 不超过:0.441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507,125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07,125股 | 2025/3/11~2025/6/11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和股权激励所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张兰州 | 不超过:30,700股 | 不超过:0.009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0,7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700股 | 2025/3/11~2025/6/11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和股权激励所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牛海平 | 不超过:21,600股 | 不超过:0.006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1,600股 | 2025/3/11~2025/6/11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和股权 | 个人资 金需求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1,600股 | 激励所 得 | ||||||
李霞 | 不超过:12,500股 | 不超过:0.0037%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5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500股 | 2025/3/11~2025/6/11 | 按市场价格 | 股权激励所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郑洪霞女士、张兰州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牛海平先生、李霞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且在原定任期届满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 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