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