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4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厂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15,587,13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745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因工作出差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张大伟代
为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现场出席5人,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因工作出差未出席本
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总经理姜桂廷因工作出差未列席本次
会议外,其他高管均现场及通讯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15,369,114 | 99.9309 | 166,500 | 0.0527 | 51,520 | 0.0164 |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A股 | 312,356,785 | 98.9764 | 3,183,229 | 1.0086 | 47,120 | 0.0150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12,299,985 | 98.9584 | 3,185,329 | 1.0093 | 101,820 | 0.0323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15,377,414 | 99.9335 | 93,900 | 0.0297 | 115,820 | 0.0368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15,373,014 | 99.9321 | 94,600 | 0.0299 | 119,520 | 0.038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78,631,227 | 99.7234 | 166,500 | 0.2111 | 51,520 | 0.0655 |
2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5,618,898 | 95.9031 | 3,183,229 | 4.0371 | 47,120 | 0.0598 |
注:上表中的“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及弃权比例”均为占出席会议的5%以下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1、议案2是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2、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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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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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