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路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方路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庆熙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焦生杰先生、章永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方路机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方路机2023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53)。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