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旭峰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名、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