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2  江瀚新材(603281)公司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获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沈云强、龚大卫。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8日和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次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中江、沈云强。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二、本次变更情况

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项目签字会计师变更为沈云强、龚大卫。变更后的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项目组内身份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该机构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沈云强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2007年2005年2005年2022年五洲特纸、江瀚新材、巨化股份的签署或复核

龚大卫

龚大卫签字注册会计师2020年2018年2020年2020年五洲特纸、江瀚新材的复核
刘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2012年2010年2012年2022年格林精密、步科股份、菲菱科思、雄帝科技、博杰股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龚大卫先生自2020年以来一直作为现场负责人参与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熟悉公司情况。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