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2日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在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主持下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6名、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3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