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宪标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