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282 公司简称:亚光股份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
目 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议案1: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含股东代表,下同)请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
四、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同时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在大会会务组登记,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股东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参会股东根据相关要求依法行使投票权;本次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公司聘请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内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 下午14: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
二、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华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和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1: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四)推举大会监票人、计票人
(五)与会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六)会务人员统计表决票并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度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993,383.56元,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259,989.0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实际可分配利润484,747,376.0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3,820,000股,由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146,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