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报告编制过程核查亦没有发现编制和审核人员存在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潘维力、沈习武、杨东升
2023年10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潘维力:
沈习武:
杨东升: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