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理威先生、周成玉先生、罗宗举先生,独立董事杨东升先生、潘维力女士、杨继刚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接入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胡富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