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2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陈静波、杨尚渤、周夏飞、徐进、邵雷雷以通讯接入方式参加,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